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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大學推廣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91.09.12 91 學年度推廣教育委員會第2 次會議通過
91.11.01 91 學年度第1 次行政會議通過
94.11.30 94 學年度第5 次行政會議通過
99.10.13 99 學年度第3 次行政會議通過修正第3、6 點條文
99.11.10 亞洲秘字第0990011508 號函發布
100.3.11 99 學年度第2 學期第1 次推廣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修正第1 點條文
100.4.20 99 學年度第10 次行政會議通過修正第1 點條文
100.5.4 亞洲秘字第1000005198 號函發布
一、本校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特設置推廣教育委員會(下稱本會)。
二、本會職掌如下:
(一) 規劃與推動本校推廣教育非學分班業務之發展。
(二) 審議本校推廣教育非學分班開班計劃及經費預算。
(三) 審議本校產學營運處之有關推廣教育非學分班業務計畫。
(四) 其他重要相關事項之審議。
三、本會組織如下:
(一) 本會置委員13 至15 人,由校長、副校長1 人、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究發展處處長、各學院院長、通識中心主任、產學營運處產學長,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產學營運處產學長推薦簽請校長聘兼之。各委員任期一年,連聘得連任,均為無給職。
(二) 校長為本委員會主任委員並為召集人,於會議時擔任主席,負責本會議之召開。主席因故不能出席時,由產學營運處產學長代理主席。
四、本會由召集人適時召開會議,必要時得請相關人員列席。
五、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