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旨:轉知「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2年公告受理申請一案,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申請,請查照。 | |||||||||
| 說 明: 一、依據文化部112年1月5日文版字第11230003301號函辦理。 二、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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