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五
   點及第六點。

  • 2026-04-01
  • 夏葳
主   旨: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
 一、檢送修正旨揭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二、本計畫相關申請書表將併下期徵求一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