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處簡介
- 參訓學員權利
2.一律採公開甄訓錄訓,經甄試合格擇優錄取。
三、義務
1.訓練班別:114學年度第1學期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班-校本部及彰化分班
2.訓練期間:114年9月7日至115年1月4日
3.上課時間:週六:上午8:00-12:00(隔週上,4hr)
週日: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8hr)
4.上課地點:
校本部班: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管理大樓M117教室
彰化分班: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彰化市和調里工校街1號-教育資料中心六樓第一會議室)
5.每日上課由授課老師或隨班住進行點名,點名未到以曠課記錄。若請假可事先與隨班助教知會或者提前填寫假單。
7.學員請假規則,事假於事情發生日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需附就醫證明,喪假請檢附訃文。上課期間學員請假(喪假除外)及缺曠課時數累計達全期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其總成績不及格。
8.課程進行中,為尊重授課老師之智慧財產權,嚴禁以任何方式進行錄音、錄影,經授課教師同意除外。
9.學員於上課期間應遵守課程規範,同時維持課程秩序與環境清潔,並於下課後隨手關閉電源,以節省資源。
10.亞洲大學依法為教學場所,其室內、外依規定為禁煙區域,違者檢舉並依煙害防制法送相關單位。
11.成績計算方式:
學業成績:學員應配合各任課教師上課及相關之規定。
操行成績:依請假時數及缺曠課時數進行統計,計算其平時成績。
12.學分證書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授與辦法:
(1)依本校成績規定,經授課教師考核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未達60分標準者,不得發予該科學分證書。反之,成績及格者授予學分證書。
(2)第1學期成績及格發給學分證明書,第2學期成績及格則直接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13.若有任何意見需反應時,可直接與任課老師反映或與隨班助理反映,亦可以電子郵件方式與本課程承辦人員反映。
14.為促進本訓練之授課教師及學員能有一個相互交流平台,特開設114年幼教專班LINE群組,未來若有任何班級資訊、教師檢定、教學演示或其他教育部頒佈新政策皆會公告群組。
15.本專班之課程承辦人員為林敬斌先生,聯絡電話:04-23323456分機6259,電子信箱:chingpin@asi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