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臺中市文化創意產業輔導計畫-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訓課程

  • 2016-07-07

主   旨:「105年臺中市文化創意產業輔導計畫-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訓課程」申請須知乙份,敬邀貴機關及所屬相關從業人員報名參加並協助轉知,請查照。

說   明:

一、為協助臺中有志青年投入文創產業,鼓勵優秀文創人才於臺中在地深耕,特辦理旨揭計畫,結合文創產業相關專業人士及專家學者開設培訓課程。課程內容摘要如下(詳申請須知):

(一)地點: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不只是創業空間(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二)參加對象:

1. 臺中在地文創產業領域相關工作者、文創工作室。

2. 社區文創產業推動單位。

3. 有意投入文創領域、或有意朝文創發展之其他業者。

4. 大專院校文創、設計及相關科系之學生。

5. 臺中市政府各局處會文創相關業務承辦人及主管。

(三)課程內容:共計8堂課21小時,採分堂方式報名,上滿14(含)以上小時之學員可獲得由本局頒發之「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訓結訓證書」。

二、凡參加培訓課程之公務人員,依實際參加時數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屬性9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