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臺中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

  • 2011-07-05

100年度臺中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

  為鼓勵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及產品之創新研究,特依據「經濟部配合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訂定「臺中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提供轄內廠商創新研發補助,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計畫補助款及期程:每案最高補助總研發經費之50%,補助上限為100萬元,計畫期程最長一年,但不得短於六個月。

  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00年7月15日17時30分以前止,親送或寄達「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產業發展科」(407臺中市臺中港路2段惠中樓5樓,電話(04)2228-9111轉31107),或本府經濟發展局委託之社團法人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406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9樓),逾期恕不受理(以送達為準,非以郵戳為憑)。

相關聯結:http://www.economic.taichung.gov.tw/internet/main/docDetail.aspx?uid=18306&docid=76341

申請資格:設籍臺中市轄內之中小企業。
如有任何諮詢服務需求與意見,歡迎電洽: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產業發展科 陳惠津小姐(04)22289111轉31107
或臺中市地方型SBIR專案辦公室
連絡電話:04-22421717分機886  傳真:04-22421030
地點: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1段95-8號9樓
聯絡人:張混智先生、洪雅雯小姐、簡嘉宏先生、林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