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公開甄選作業須知

  • 2016-09-14
主   旨:檢送「106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公開甄選作業須知1份(如附件),惠請符合申請對象之單位,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5年9月7日部授國字第1050401724號函辦理。
二、本案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辦理,旨揭甄選以每年辦理一次為原則。
三、申請對象:(一)教學醫院。(二)大學院校、公立研究機構,或依法設立、登記,以中央主管機關或教育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法人研究機構。(三)以促進罕見疾病防治或病人權益為設立宗旨,依法設立、登記之全國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
四、補助範圍:(一)培育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必要專業人力。(二)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研究及臨床研究。(三)購置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專用設備。(四)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交流及宣導。
五、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第5條規定,本補助計畫得予全部或部分之補助;每一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每年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三百萬元。
六、請意者於105年10月21日前,依所附公開甄選作業申請須知,將計畫書函送國民健康署,俾辦理審查。
七、本案聯絡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陳嘉慧技士(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5號6樓;電話:04-22172425;電子信箱:chiahui@h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