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訂定「科技部補助國際產學聯盟計畫作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並受理申請專案計畫,至106年6月9日截止收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檢附「科技部補助國際產學聯盟計畫作業要點」全文、逐點說明、計畫構想書及計畫申請書格式各1份。
二、旨揭計畫採構想書(初審)及計畫申請書(複審)兩階段審查:
(一)構想書:申請機構應於106年6月9日前將申請機構切結書(1份)、計畫構想申請書(一式6份及光碟片1份),備函送達本部。
(二)計畫申請書:構想書審查通過後,申請機構應於106年6月30日前依審查意見提具計畫書(一式6份及光碟片1份),備函送達本部。
三、本計畫執行重點如下,請申請機構據以規劃計畫內容:
(一)籌組國際產學合作聯盟,發展前瞻技術。
(二)設立產業聯絡中心,促進產學合作。
(三)推動國際合作,引領我國科技研發及產業與國際接軌。
四、本計畫屬本部「產學案」研究類型,專案核定通過後,將列為主持人執行之計畫件數。
五、本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下載利用。
說 明:
一、檢附「科技部補助國際產學聯盟計畫作業要點」全文、逐點說明、計畫構想書及計畫申請書格式各1份。
二、旨揭計畫採構想書(初審)及計畫申請書(複審)兩階段審查:
(一)構想書:申請機構應於106年6月9日前將申請機構切結書(1份)、計畫構想申請書(一式6份及光碟片1份),備函送達本部。
(二)計畫申請書:構想書審查通過後,申請機構應於106年6月30日前依審查意見提具計畫書(一式6份及光碟片1份),備函送達本部。
三、本計畫執行重點如下,請申請機構據以規劃計畫內容:
(一)籌組國際產學合作聯盟,發展前瞻技術。
(二)設立產業聯絡中心,促進產學合作。
(三)推動國際合作,引領我國科技研發及產業與國際接軌。
四、本計畫屬本部「產學案」研究類型,專案核定通過後,將列為主持人執行之計畫件數。
五、本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下載利用。
屬性9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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