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

  • 2019-10-16
轉知經濟部「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本計畫為隨到隨審,
本計畫由學界與業界或法人共同申請執行,補助對象以學界為限,計畫補助經費以2年新臺幣2,000萬元以下為原則,
共同執行單位應於計畫編列研發投入經費(自籌款),業界編列投入比例不得低於補助款之30%。

欲申請之教師可備齊下列資料,並送至產學處
1.申請表與學校、業者/研究機構基本資料表(1式2份)
2.計畫書草案(1式15份,待構想審查通過後的2週內繳交,計畫書附件應含業者/研究機構之合作契約書或合作意向書)。
3.共同執行之業者應檢附最近1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影本2份。
4.共同執行之業者,應檢附近3年會計師簽證財務報表影本(1式2份),共同執行業者若無會計師簽證之財報,則應附公司自編財報,並於封面加蓋公司大、小章。
5.共同執行單位如為研究機構,應檢附研究機構登記證明書影本(1式2份)。

檢附1.計畫說明會簡報、2.計畫申請須知、3.計畫申請表、4.計畫書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