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要求繳 交股票應附「未能配合立法院決議儘量以現金繳交研發成果收入說明」,自107年3月31日起得免附該說明

  • 2018-04-25
主   旨:有關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100年7月4日臺科發業字第1000044159號函示說明二(二)要求繳交股票應附「未能配合立法院決議儘量以現金繳交研發成果收入說明」一事,自107年3月31日起得免附該說明;嗣有個案說明必要時,再行提供,請查照。


說   明:依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107年3月30日科發業字第1070021920號函辦理(影附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