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機構須於104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將計畫構想申請書備函送達本部,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一、依本部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試行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申請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本計畫由本部為單一收件窗口,申請機構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向本部提出計畫構想申請書一式6份及光碟片1份,於收件截止日期前,由申請人任職機構函送本部。
三、申請機構(即計畫執行機構)、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資格,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
四、計畫徵求重點:由企業籌組聯盟訂定研究議題,洽特定申請機構組成團隊進行研究,計畫構想申請書必須由申請機構提出。
五、本計畫執行期間最多為五年。
六、本計畫屬本部「產學案」計畫之數量管制範圍,專案核定通過後,將列為主持人執行之計畫件數,而共同主持人將不計執行件數。
七、計畫構想申請書未通過或計畫書申請案未獲核定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八、檢附「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構想申請書」1份,另「科技部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試行要點」,請逕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創新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 中下載。
聯絡人 :張婷韻
聯絡資訊:電話:(02)2737-7232; e-mail: tychang@most.gov.tw
公告單位:產學園區司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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