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函知有關受科技部計畫補助機構,若以股票形式繳交研發成果收入,需一併提供公司基本資料及查明前20大股東有無其他政府機關

  • 2019-03-22
主   旨:受本部計畫補助機構,若以股票形式繳交研發成果收入,需一併提供公司基本資料及查明前20大股東有無其他政府機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108年3月6日科發業字第1080015077號函辦理。
二、嗣後若以股票形式繳交研發成果收入,請一併提供公司基本資料(含資本額、發行股票數)及查明前20大股東有無其他政府機關(如有,請提供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