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十七點

  • 2019-07-30
主   旨:修正「科技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十七點,並自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旨揭修正規定適用執行日為108年8月1日起及生效日尚在執行中之計畫。
 二、檢送「科技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十七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