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5年度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新申請案,詳如說明。

  • 2016-05-04
主   旨:有關105年度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新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本部105年3月2日臺教高(二)字第1050011633號函(諒達),105年度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新申請案應於105年5月9日(一)下班前,檢附計畫申請書一式6份(至少1份正本)併同電子檔(以光碟片繳交)寄達本部,合先敘明。
 二、為促進國內產業創新轉型、掌握關鍵技術自主能力、維持國際競爭力及提供就業機會係為未來產業發展之重要課題,行政院協同相關部會推動「生產力4.0發展方案」,結合物聯網、網實整合、智慧機器、巨量資料等科技,透過優化領航產業智慧供應鏈生態系統、催生新創事業、促進產品與服務國產化、掌握關鍵技術自主能力、培育實務人才、挹注產業政策工具等六大主軸策略,優先帶動電子資訊業、金屬運具產業、機械設備業、食品業、紡織業、物流及零售服務業及領航農業產業轉型。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之精神,旨在引進產業界資源,論文題目向企業尋找,由學校與企業共同培育研發人才,與此政策推動相符,爰業納入行政院生產力4.0發展方案(第137頁)。
 三、各校提出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之學程規劃、課程設計、論文題目或尋覓合作廠商可優先將「生產力4.0發展方案」列為,建立論文研究由大學與產業界共同指導,並爭取企業或法人研究經費,共同培育博士務實致用研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