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5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發性別平等議題融入成人教育及家庭教育行動方案實施計畫

  • 2015-11-16
主   旨:檢送「教育部105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發性別平等議題融入成人教育及家庭教育行動方案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部99年3月8日公布之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課程與教學篇」近程執行項目「永續系統發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與教學─鼓勵大專校院研發特殊教育、成人教育之性別平等教育教材、教法與評鑑。」及「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課程教學組105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補助實施計畫概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國內大專校院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家庭教育科系所或名稱內含「家庭」之科系所、幼兒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科系所。
  (二)辦理方式:加入「服務學習」的概念,以科系所學生為單位組成團隊,教師協同指導的方式提報方案申請,該
    方案並應協同實施地區當地之家庭教育中心、樂齡學習中心、新移民學習中心、社區大學、成人基本教育班或原住民家庭婦女福利中心等進行,並應研訂鼓勵男性參與之策略作法;每項行動方案計畫最長以8個月為期。
  (三)方案內容:分為「成人教育」及「家庭教育」兩大項,並應積極從「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相關條文內容及其一般性建議(簡稱CEDAW,如實施計畫附錄1) 、「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相關執行措施(如實施計畫附錄2) 、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如實施計畫附錄3)及本部所訂「社會教育教材及活動融入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之參考指引」(如實施計畫附錄4)等規範納入方案考量;其中以「原住民族」或「新住民」為方案實施對象者,得優予補助。
 三、申請程序:請於105年1月31日前,檢附1式6份具函向本部提出申請(以學校公文發文日為憑),資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四、審查程序:審查分為初審、複審兩階段,初審就申請資格、申請資料是否齊備及方案計畫主題符合性,提供相關意見供複審委員參考;複審由本部聘請性別平等相關學者專家3名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作為本部簽核補助之參考。
 五、補助原則:本案係配合政策辦理,以「全額補助」為原則,倘以原住民族或新住民為實施對象者,得優予補助;補助金額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補助款項分兩期撥付(每期各50%)。
 六、學校提報成果報告時,需檢附「方案成效評核表 」(如實施計畫附件2);本部並得視需要邀請學者專家、會計單位,對受補助單位實地訪視或書面審查計畫執行情形,受補助單位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