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第2次「潔淨能源系統整合與應用人才培育區域推動中心計畫徵件須知」

  • 2018-07-10
主   旨:檢送本部辦理第2次「潔淨能源系統整合與應用人才培育區域推動中心計畫徵件須知」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部107年1月22日臺教資(一)字第1060189188B號令修正發布之本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辦理。
 二、本次徵件計畫旨為鼓勵各大學校院強化專業能源教育環境,培育具潔淨能源系統整合與應用之專業跨領域人才。
 三、本次徵件係針對中彰投、澎高屏2區之區域推動中心,各推動中心以中心學校為計畫申請單位,同一學校至多申請1案。前業審查通過之北北基、桃竹苗、雲嘉南、宜花東等4行政區域之區域推動中心名單如附件。
 四、申請方式:請於107年7月27日(星期五)前,備妥申請文件1式6份及電子檔(PDF格式)備份光碟1份,以郵戳為憑,逕寄潔淨能源系統整合與應用人才培育辦公室,地址:國立成功大學能源科技與策略研究中心(704臺南市北區小東路25號),電話:06-2757575#51030,聯絡人:林小姐。信封上並請註明申請本部「潔淨能源系統整合與應用人才培育區域推動中心計畫」。
 五、本計畫申請書格式及相關資料請逕至本部網站(首頁/本部各單位/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