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大學擬遵循科技部「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業務

  • 2018-05-03
主   旨:為有效規範本校教師從事兼職與技術作價股投資事業,擬遵循科技部「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辦理。


說   明:
一、科技部「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詳附件一。
二、依據本校「亞洲大學教師聘約服務規則」規定,教師若需從事校外兼職,得上簽簽准校長同意後,使得兼職。
三、依107年3月29日106-2學期第23次產學營運處每週工作會議中決議,擬遵循科技部「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辦理,並依行政程序上簽簽准校長同意後公告於全校教職員周知,產學處會議記錄詳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