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检送「113年度中小企业创育机构发展计画(新案)申请须知」,请查照。 | |||||||||
说 明: 一、经济部中小企业处为持续推动创育机构转型,建构新型态创育生态系,委讬本校办理「113年度中小企业创育机构发展计画」以促进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计画补助对象:依法设立之独资事业、合夥事业、公司、法人机构及大专院校,补(捐)助对象及资格条件如下: (一)企业加速器(CAP):具培育能量、领投新创依法设立之公司 ,并符合实收资本额超过1亿元且员工人数超过200人之企业为申请单位。 (二)高龄产业加速器(ATAP):汇聚高龄产业资源并具投资基金(自设或连结)协助新创及中小企业成长与市场商机之依法设立之公司、财团法人、大专院校,并自有或连结高龄产业相关验证场域。 三、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12年9月25日(一)止。 四、详细计画申请内容,请见附件及计画官网(https://incubator.moeasme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