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补助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作业要点」

  • 2022-05-25
  • 林敬斌
主   旨:修正「科技部补助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作业要点」,并自中华民国111年5月16日生效,请查照。
说   明:
 一、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放宽国外企业资格、国外差旅费项目及生养多胞胎者着作认定年限(第二点、第五点及第八点)。
  (二)合作企业同期间至多参与三件(第二点,惟执行中计画得继续执行至当年度计画执行期限届满)、企业配合款不得与研究学院资金重复计算(第八点、第十一点)。
  (三)研发成果财产权由申请机构与合作企业共有时,应以书面约定共有年限及相关权利义务(第十七点)。
  (四)原产学研发联盟型计画修正为领先技术发展型计画,企业配合款每年不得少于新台币五百万元(第二点及第十五点)。
  (五)多年期计画执行期间至多三年、审查重点增列计画公益性及政策性(第七点及第十点)。
 二、检送「科技部补助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作业要点」部分规定修正对照表及修正后全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