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臺中市文化創意產業輔導計畫-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訓課程

  • 2017-06-20
主   旨:檢送「106年臺中市文化創意產業輔導計畫-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訓課程」申請須知乙份,敬邀貴機關及所屬相關從業人員報名參加並協助轉知,請查照。

說   明:
 一、為協助臺中有志青年投入文創產業,鼓勵優秀文創人才於臺中在地深耕,特辦理旨揭計畫,結合文創產業相關專業人士及專家學者開設培訓課程。課程內容摘要如下(詳申請須知):
  (一)地點:
   1、臺灣文創訓練中心臺中文創館1301教室。
   2、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惠中樓3樓301會議室。
   3、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演講廳。
  (二)參加對象:
   1、臺中在地業者(企業/個人/法人團體/基金會)。
   2、社區文創產業推動單位。
   3、有意投入設計或文創領域發展之業者。
   4、大專院校文創、設計及相關科系之學生。
   5、政府單位對文創有興趣或相關業務承辦主管與同仁。
  (三)課程內容:共計11堂課21小時,採分堂方式報名,上滿14(含)以上小時之學員可獲得由本局頒發之「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訓結訓證書」。
 二、凡參加培訓課程之公務人員,依實際參加時數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