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检送「106年台中市文化创意产业辅导计画-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课程」申请须知乙份,敬邀贵机关及所属相关从业人员报名参加并协助转知,请查照。
说 明:
一、为协助台中有志青年投入文创产业,鼓励优秀文创人才于台中在地深耕,特办理旨揭计画,结合文创产业相关专业人士及专家学者开设培训课程。课程内容摘要如下(详申请须知):
(一)地点:
1、台湾文创训练中心台中文创馆1301教室。
2、台湾大道市政大楼惠中楼3楼301会议室。
3、台中市大墩文化中心演讲厅。
(二)参加对象:
1、台中在地业者(企业/个人/法人团体/基金会)。
2、社区文创产业推动单位。
3、有意投入设计或文创领域发展之业者。
4、大专院校文创、设计及相关科系之学生。
5、政府单位对文创有兴趣或相关业务承办主管与同仁。
(三)课程内容:共计11堂课21小时,采分堂方式报名,上满14(含)以上小时之学员可获得由本局颁发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结训证书」。
二、凡参加培训课程之公务人员,依实际参加时数核予公务人员终身学习时数。
说 明:
一、为协助台中有志青年投入文创产业,鼓励优秀文创人才于台中在地深耕,特办理旨揭计画,结合文创产业相关专业人士及专家学者开设培训课程。课程内容摘要如下(详申请须知):
(一)地点:
1、台湾文创训练中心台中文创馆1301教室。
2、台湾大道市政大楼惠中楼3楼301会议室。
3、台中市大墩文化中心演讲厅。
(二)参加对象:
1、台中在地业者(企业/个人/法人团体/基金会)。
2、社区文创产业推动单位。
3、有意投入设计或文创领域发展之业者。
4、大专院校文创、设计及相关科系之学生。
5、政府单位对文创有兴趣或相关业务承办主管与同仁。
(三)课程内容:共计11堂课21小时,采分堂方式报名,上满14(含)以上小时之学员可获得由本局颁发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结训证书」。
二、凡参加培训课程之公务人员,依实际参加时数核予公务人员终身学习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