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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大学推广教育委员会设置要点


91.09.12 91 学年度推广教育委员会第2 次会议通过
91.11.01 91 学年度第1 次行政会议通过
94.11.30 94 学年度第5 次行政会议通过
99.10.13 99 学年度第3 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第3、6 点条文
99.11.10 亚洲秘字第0990011508 号函发布
100.3.11 99 学年度第2 学期第1 次推广教育委员会会议通过修正第1 点条文
100.4.20 99 学年度第10 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第1 点条文
100.5.4 亚洲秘字第1000005198 号函发布


一、本校依专科以上学校推广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特设置推广教育委员会(下称本会)。
二、本会职掌如下:
(一) 规划与推动本校推广教育非学分班业务之发展。
(二) 审议本校推广教育非学分班开班计划及经费预算。
(三) 审议本校产学营运处之有关推广教育非学分班业务计画。
(四) 其他重要相关事项之审议。
三、本会组织如下:
(一) 本会置委员13 至15 人,由校长、副校长1 人、教务长、学务长、总务长、研究发展处处长、各学院院长、通識中心主任、产学营运处产学长,为当然委员,其馀委员由产学营运处产学长推荐签请校长聘兼之。各委员任期一年,連聘得連任,均为无给职。
(二) 校长为本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为召集人,于会议时担任主席,负责本会议之召开。主席因故不能出席时,由产学营运处产学长代理主席。
四、本会由召集人适时召开会议,必要时得请相关人员列席。
五、本要点未规定事项,悉依本校相关规定办理。
六、本要点经行政会议通过,陈请校长核定后发布施行,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