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部105年「产学技术联盟合作计画」(以下简称产学小联盟)自即日起受理线上申请,申请机构须于104年10月5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备函送达本部(请汇整造册后专案函送),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详如说明,请查照转知。 | |||||||||
说 明: 一、依本部补助产学技术联盟合作计画试行要点规定办理,申请机构及申请人请务必先行详阅各项规定。 二、旨揭计画之执行期限自105年2月1日起,相关申请事宜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机构(即计画执行机构):公私立大专校院及公立研究机关(构)。 2、计画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资格:比照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三点规定。 (二)计画类型:以多年期个别型计画形式提出。本计画属科技部「产学案」计画之数量管制(quota)范围,专案核定通过后,将列为主持人执行之计画件数,而共同主持人将不计执行件数。 (三)一期计画如已执行三年,欲申请二期补助,请于104年10月5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线上提出新申请案,并于104年10月31日(星期六)前,线上缴交一期计画第三年之成果报告。 (四)计画应以联盟运作成果作为其绩效指标,申请时应提出联盟之运作计画、预期效益及每年之评估指标。 (五)计画成果发表应优先配合本部指定场合办理,如于其他场合发表者,须注明为本部补助计画及专案名称。 (六)申请本专案之研究计画如已获其他机构之研究经费补助者,需于申请书上详列补助单位及经费项目。 三、本案相关征求计画已公布于本部及本司网站最新消息,检附「补助产学技术联盟合作计画试行要点」、「补助产学技术联盟合作计画征求计画书申请须知」、「产学技术联盟合作计画申请书」及Q&A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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