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开发型(第1期)产学合作研究计画,自104年9月1日起受理申请至10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

  • 2015-09-03

主   旨:本部105年开发型(第1期)产学合作研究计画,自104年9月1日起受理申请,申请机构须于104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备函送达本部,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随函检附修正后计画申请书1份,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依据本部补助产学合作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四点规定办理。

 二、旨揭产学计画执行起日为105年2月1日,相关申请事宜如下:

   (一)计画申请人:建议于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并应于线上申请系统签署利益回避暨保密声明。

  (二)申请机构:

1、申请名册及申请机构切结书各1式2份经有关人员核章后,应于104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备函送达本部,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2、申请机构应切实审核计画申请人及合作企业资格,并于申请名册之备注栏内逐案确认计画申请人资格,符合者始得将其申请案汇整送出。

 三、其他配合事项:合作企业派员参与产学合作计画或提供设备供产学合作计画使用,其作为出资比者,应备资料如下:

(一)合作企业指派具有研发能力之员工参与产学合作计画,应就所派人力完成评价,并由申请人检齐评价文件,送经计画执行机构循行政程序签报核准后,该指派人力之评价可申请作为合作企业配合款之出资比。

(二)合作企业将供产学合作计画执行使用之设备完成评价后,由申请人检齐相关评价资料及同意设备所有权移转予计画执行机构所有之承诺书等资料,以供该设备所有权于签约后三个月内移转予计画执行机构所有,并循计画执行机构行政程序签报核准后,该项设备之评价可申请作为合作企业配合款之出资比。

 四、检送修正后产学合作计画申请书一份,计画主持人请于计画摘要表概述执行本计画可能产生对社会、经济、产业发展等面向的预期影响性(一百五十字内),馀相关文件,请自行于本部网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学术研究/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产学合作研究计画」下载利用。

 五、本案联络人:

   (一)有关电脑操作问题,请洽本部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关规定如有疑义,请洽本部产学司:电话:(02)2737-7137。

属性9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