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105年台中市文化创意产业辅导计画-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课程」申请须知乙份,敬邀贵机关及所属相关从业人员报名参加并协助转知,请查照。
说 明:
一、为协助台中有志青年投入文创产业,鼓励优秀文创人才于台中在地深耕,特办理旨揭计画,结合文创产业相关专业人士及专家学者开设培训课程。课程内容摘要如下(详申请须知):
(一)地点:台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不只是创业空间(台中市南区复兴路三段362号)。
(二)参加对象:
1. 台中在地文创产业领域相关工作者、文创工作室。
2. 社区文创产业推动单位。
3. 有意投入文创领域、或有意朝文创发展之其他业者。
4. 大专院校文创、设计及相关科系之学生。
5. 台中市政府各局处会文创相关业务承办人及主管。
(三)课程内容:共计8堂课21小时,采分堂方式报名,上满14(含)以上小时之学员可获得由本局颁发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结训证书」。
二、凡参加培训课程之公务人员,依实际参加时数核予公务人员终身学习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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