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台中市地方产业创新研发推动计画(地方型SBIR)

  • 2011-07-05

100年度台中市地方产业创新研发推动计画(地方型SBIR)

  为鼓励中小企业进行产业技术及产品之创新研究,特依据「经济部配合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地方产业创新研发推动计画(地方型SBIR)」订定「台中市地方产业创新研发推动计画(地方型SBIR)」,提供辖内厂商创新研发补助,以提升产业竞争力。

  计画补助款及期程:每案最高补助总研发经费之50%,补助上限为100万元,计画期程最长一年,但不得短于六个月。

  受理期间自即日起至100年7月15日17时30分以前止,亲送或寄达「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产业发展科」(407台中市台中港路2段惠中楼5楼,电话(04)2228-9111转31107),或本府经济发展局委讬之社团法人台中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406台中市北屯区昌平路一段95-8号9楼),逾期恕不受理(以送达为准,非以邮戳为凭)。

相关联结:http://www.economic.taichung.gov.tw/internet/main/docDetail.aspx?uid=18306&docid=76341

申请资格:设籍台中市辖内之中小企业。
如有任何谘询服务需求与意见,欢迎电洽:
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产业发展科 陈惠津小姐(04)22289111转31107
或台中市地方型SBIR专案办公室
连络电话:04-22421717分机886  传真:04-22421030
地点:台中市北屯区昌平路1段95-8号9楼
联络人:张混智先生、洪雅雯小姐、简嘉宏先生、林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