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届小巨人奖】即日起至106年6月15日受理申请,欢迎外销绩优中小企业踊跃参选!

  • 2017-03-21
主   旨:请推荐外销绩优中小企业参加本处106年度「第20届小巨人奖选拔表扬活动」,请查照。

说   明:
 一、为鼓励中小企业以国内为主要经营基地,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本处特举办旨述选拔活动,并公开表扬外销绩优中小企业,期借此提升我国企业支国际竞争力。
 二、本选拔活动自即日起至本(106)年6月15日止受理报名,随函检附「第20届小巨人奖」申请须知1份(如附件),请协助推荐外销绩优之中小企业参加选拔,至纫公谊。
 三、本案联络人:本处陈良滙小姐,电话02-23662223;执行单位:社团法人中华民国管理科学学会郑捷予小姐,电话02-33435412;相关讯会请上网查询:http://award.moeasmea.gov.tw/。

经济部中小企业处为拔擢在国际市场具高度竞争力之中小企业,鼓励其以国内为主要经营基地,积极开拓国际舞台,健全企业营运管理,发挥中小企业「小而美」、「小而精」、「小而强」之精神,足以作为国内中小企业之典范,予以公开表扬。

小巨人奖已迈入第20年;目前已有273家企业获奖,获奖企业均表示,获得小巨人奖对企业而言不仅是荣耀,更可增加诸多曝光机会,快速提昇企业能见度,为企业带来无限商机!欢迎外销绩优中小企业踊跃参选!

参选资格:
(一)凡实收资本额在新台币8,000万元以下者,或经常僱用员工数未满200 人者 (计算基准:105年4月至106年3月之劳保平均人数),并符合前述表扬目的之中小企业。
(二)企业负责人须拥有中华民国国籍,且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至少3年(含)以上(于民国103年5月30日前成立者)。
(三)外销比重或外销金额(参选类别需符合其中一项标准)
1.外销比重:
(1)制造业(注1):前一(105)年外销金额占公司总营业额25%以上。
(2)服务业(注2):前一(105)年外销金额占公司总营业额15%以上。
2.外销金额:
(1)制造业:前一(105)年外销金额2亿5,000万元以上。
(2)服务业:前一(105)年外销金额1,000万元以上。
※报名服务业类别之企业,需填写「服务业外销实绩切结书」。
(四)企业财务状况健全,最近3年(103、104、105)其中至少2年有税前获利,且截至105年底无累积亏损者。
(五)曾获本奖项或曾经撤销获奖者于5年内不得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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