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商科技部补助计画研发成果取得与处分相关事宜会议」纪录一分

  • 2015-09-22

研商本部补助计画研发成果取得与处分相关事宜会议纪录

壹、 时间:中华民国10499日(星期三)下午2时整

贰、 地点:科技大楼 2楼第4会议室

参、 主席:林政务次长一平                           记录:吴清源

肆、 出席人员:如会议签到单

伍、 主席致词:(略)

陆、 讨论事项:

    议题一:产学合作成果归属问题案

说  明:学校与企业洽谈产学合作时,部分学校规定研发成果必须共有,导致后续运用的诱因及弹性不足。

结  论:

一、「科技部补助产学合作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20条第1项规定略以,本产学合作计画所获得之研发成果,属本部补助之部分,全部归属计画执行机构所有;属合作企业出资部分,由计画执行机构与合作企业依相关法令规定商议约定之。

二、研发成果之归属如可个别拆分,则具体归属项目可由双方依补助及出资比例约定之,学校与企业可约定各自拥有分项研发成果。

议题二:企业配合款无法适用科研采购程序案

说  明:经费全属政府科研预算而办理采购,适用科研采购程序;采购经费来源涉及企业配合款时,却须遵循政府采购法,影响计画进程与弹性。

结  论:

一、  将评估于本部现行规定中,增列得以提供设备折抵企业出资比率。

二、 执行中计画,得采计画变更方式,变更补助项目,将采购项目编列于政府补助款项下。

议题三:专利申请权让与问题案

说  明:研发团队受限于经费等原因,无法于具市场机会的所有国家申请专利。

结  论:

一、依据科技基本法及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亦属研发成果之一,学校可视需要申请让与专利申请权。

二、专利申请权让与应属可行,本部将另案订定审查机制及作业方式。

议题四:学校专利品质不均问题案

说  明:近年来申请专利补助的数量有上升的趋势,学校反应专利补助请领程序复杂且缺乏筛选优质专利动机。

结  论:已于104年6月5日修正「科技部补助学术研发成果管理与推广作业要点」,调降专利补助经费比例,并改为一阶段请领程序。

议题五:技术作价入股课税问题案

说  明:教授技术作价取得新创事业股票,未处分前即须缴税,不利成果商业化。

结  论:

一、已于103年6月24日订定「科技部技术作价入股成本推估审认程序作业规定」,可协助认列研发成本。

二、于104年6月11日修订「科技部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放宽得将研发成果专利权无偿让与部分持分予创作人,共有之专利作价取得股票时,创作人即可适用缓课税规定。

三、前项无偿让与部分持分予创作人部分,将研议由现行「研发成果专利权」放宽至「研发成果」。

议题六:技转取得股票处分问题案

说  明:公立学研机关研发成果收入为股票时,其处分依国有财产法须公开标售,且须逐案报核。

结  论:

一、国立学研机构得由行政院通案核准类此股票(权)申办变更为非公用财产后,依国产法第56条规定办理出售,简化股票处分程序(102年5月27日行政院秘书长院台科字第1020018317号函)。

二、权利金上缴科技部部分,未限制仅得以现金方式办理。

议题七:各校推广智财能量不均案

说  明:

一、教授不得兼任新创公司董事。

二、受限于学校技转中心均非属正式编制,人员流动率高,成效不一。

结  论:

一、已于104年8月18日将兼职办法草案报请行政院同意中。

二、视各校推广能量及机制完善度辅以协助:

(一)资源相对充足之学校:定额补助专利费用,并得补助专利推广经费。

(二)资源较不足之学校:借由工研院法人链结计画及交大专利拍卖平台推广。

柒、 临时动议:

捌、 散会:下午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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