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检送「申请文化部私有老建筑保存再生补助计画」简章(含相关申请文件)一份,请贵校协助转知相关单位与宣传,请查照。
说 明:
一、本部为引入民间自发性文化治理力量,保存具潜在文化资产之私有老建筑,以时间换取新思维,保留未来文化资产机会,营造社会重拾老建筑及其技艺价值,提升国人文化保存意识,保存城乡特色发展纹理,以建构国家文化主体性,爰规划本补助计画。
二、旨揭计画补助内容包含「建物整修」及「修复技术、培力及教育推广」等二类,补助上限以申请计画总金额50%为原则。摘要如下:
(一)「建物整修类」
1、补助对象:建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民间团体或具建筑、文资等相关科系之学校 (私立)。
2、申请条件:民国60年(含)以前兴建完成之具有历史、文化、艺术并有保存再生价值等潜力之私有建物整修或修建为原则,但民国60年之后兴建之私有建物,如情形特殊且经决审通过者,不在此限。
3、计画期程以1年为原则,补助项目包含规划设计、本体修缮、结构检查及补强、执照取得及行政规费、相第2页共2页关文史调查及纪录,修复情况复杂或经费需求庞大等特殊案件,亦得提出跨年分期之计画,惟最迟应于109年11月1日前完成修缮。
(二)「修复技术、培力及教育推广」
1、计画期程以1年为限,补助项目包含媒合平台;修复技术、再生培力及教育推广活动等。
2、补助对象:民间团体或具建筑、文资等相关科系之学校。
三、欢迎各大专校院结合私有老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等进行提案,详细内容请详如附件简章,相关电子文件可于本计画官网(http://obs.moc.gov.tw)下载,亦欢迎连结推广。
说 明:
一、本部为引入民间自发性文化治理力量,保存具潜在文化资产之私有老建筑,以时间换取新思维,保留未来文化资产机会,营造社会重拾老建筑及其技艺价值,提升国人文化保存意识,保存城乡特色发展纹理,以建构国家文化主体性,爰规划本补助计画。
二、旨揭计画补助内容包含「建物整修」及「修复技术、培力及教育推广」等二类,补助上限以申请计画总金额50%为原则。摘要如下:
(一)「建物整修类」
1、补助对象:建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民间团体或具建筑、文资等相关科系之学校 (私立)。
2、申请条件:民国60年(含)以前兴建完成之具有历史、文化、艺术并有保存再生价值等潜力之私有建物整修或修建为原则,但民国60年之后兴建之私有建物,如情形特殊且经决审通过者,不在此限。
3、计画期程以1年为原则,补助项目包含规划设计、本体修缮、结构检查及补强、执照取得及行政规费、相第2页共2页关文史调查及纪录,修复情况复杂或经费需求庞大等特殊案件,亦得提出跨年分期之计画,惟最迟应于109年11月1日前完成修缮。
(二)「修复技术、培力及教育推广」
1、计画期程以1年为限,补助项目包含媒合平台;修复技术、再生培力及教育推广活动等。
2、补助对象:民间团体或具建筑、文资等相关科系之学校。
三、欢迎各大专校院结合私有老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等进行提案,详细内容请详如附件简章,相关电子文件可于本计画官网(http://obs.moc.gov.tw)下载,亦欢迎连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