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委讬研究发展作业办法」第4条、第5条,业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105年2月17日工程企字第10500041420号令修正发布 2016-02-24 主 旨:「机关委讬研究发展作业办法」第4条、第5条,业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105年2月17日工程企字第10500041420号令修正发布施行,请查照。 说 明:依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105年2月17日工程企字第10500041425号函办理。 机关委讬研究发展作业办法修正条文.pdf 行政院公工程委员会发布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