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委讬研究发展作业办法」第4条、第5条,业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105年2月17日工程企字第10500041420号令修正发布

  • 2016-02-24
主   旨:「机关委讬研究发展作业办法」第4条、第5条,业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105年2月17日工程企字第10500041420号令修正发布施行,请查照。

说   明:依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105年2月17日工程企字第10500041425号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