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协助大学校院产学合作培育研发菁英计画补助作业要点」及计画申请书格

  • 2014-08-25
主   旨:检送「教育部协助大学校院产学合作培育研发菁英计画补助作业要点」及计画申请书格式各1份,请有意参与计画之学校于本(103)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请,请 查照。

说   明:
 一、续依本部103年8月14日台教高(二)字第1030113545B号令办理。
 二、鉴于高阶人才对产业发展及科技创新之重要性,本部人才培育白皮书业将发展兼顾产业及尖端研究的硕博士培育方案列为重点推动工作项目,并据以发布「教育部协助大学校院产学合作培育研发菁英计画补助作业要点」(谅达),以培育人才进入企业研发部门为主要目的,促使大学与优质企业法人合作,建立产学互动之高阶人才培育机制,本案计画执行重点及相关申请作业如下:
  (一)计画执行重点:学校依特色及区域重点产业,择定优势或重点产业研发领域,依下列方式申办:
   1、原则以「硕、博士5年研发一贯方式」办理:以硕士修课1年后迳读博士,博士第1、2年于学校上课,第3、4年于产业或法人实作研发并完成论文,共计5年完成博士学位。
   2、本年度因时程之限制,申办学校所提出之5年硕、博士研发一贯整体计画中,得将部分学程名额以「招收博士班新生方式」办理:招收博士班新生,以2年上课2年至产业或法人实作研发方式办理,惟以不超过全部博士学位学程二分之一名额为限。
  (二)计画申请方式:
   1、以5年期计画向本部申请补助,各校计画不得超过3个培育学程,每学程以10人为限,各校总计申请人数合计
     不得超过15人,且不得计列已有正职工作之非全职学生。
   2、计画申请书1式5份,并附电子档(word档)光盘1片,以校为单位提出申请,每学程计画不得超过10页(不含封面、基本资料表、目录、图次、表次、附录)。
  (三)其馀计画项目审查重点、经费补助额度等请依补助作业要点办理。
 三、本案因首年申办,计画提报时程不受补助要点所订期程限制,请有意申请之学校于103年9月22日前备文将计画申请书寄达本部高等教育司(10051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4楼 古雅瑄 小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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