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保护人才培育」计画自即日起受理申请

  • 2018-05-17
主   旨:检送本会107年度「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保护人才培育」计画1份,自即日起受理申请,请各大专院校踊跃提案,详如说明,请查照。


说   明:
一、本会为促进「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保护条例」(下称传智条例)之人才培育,提升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师生对传智条例理论与实务之了解,并鼓励推动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保护之教育与宣传,以奠定未来发展长期专业课程之基础,爰办理旨揭计画。
二、谨就旨揭计画内容,简述如下:
(一)计画期程:
1、系列讲座及密集课程:计画核定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
2、学分课程:计画核定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止。
(二)申请期间:即日起至107年6月11日(星期一)止。
(三)补助对象:全国各公私立大专院校。
(四)补助项目及经费额度:
1、系列讲座:公开演讲3场以上,或公开演讲2场以上及讨论会1场以上,补助经费计新台币24万元整。
2、密集课程:为期1周以上,2个月以内。可采课程、营队、工作坊等其他方式办理,应规划25小时以上之课程,且应办理1场次以上部落参访,补助经费计新台币29万元整。
3、学分课程:每学期开设一门以上课程,每门课程至少 2学分,并择定1项以上适合提出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保护专用权之申请标的,并至该原住民族或部落田野调查或访谈参与,补助经费计新台币52万元整。
(五)结案及核销:本计画经费分2期拨付,拨款条件及方式如下:
1、第1期款:计画核定后1周内,依核定金额60%掣送领据凭拨第1期款。
2、第2期款:计画结束后1个月内,检附成果报告、经费支用清单及各机关(单位)经费补(捐)助分摊表,并同领据核实申领第2期款,其上限为核定金额40%。
(六)请申请单位至本会网站(https://www.apc.gov.tw/)下载计画书格式;本案联络人:颜先生:(02)8995-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