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经济部「产学研价值创造计画」

  • 2019-10-16
转知经济部「产学研价值创造计画」,本计画为随到随审,
本计画由学界与业界或法人共同申请执行,补助对象以学界为限,计画补助经费以2年新台币2,000万元以下为原则,
共同执行单位应于计画编列研发投入经费(自筹款),业界编列投入比例不得低于补助款之30%。

欲申请之教师可备齐下列资料,并送至产学处
1.申请表与学校、业者/研究机构基本资料表(1式2份)
2.计画书草案(1式15份,待构想审查通过后的2周内缴交,计画书附件应含业者/研究机构之合作契约书或合作意向书)。
3.共同执行之业者应检附最近1期「劳保缴费清单之投保人数资料」影本2份。
4.共同执行之业者,应检附近3年会计师签证财务报表影本(1式2份),共同执行业者若无会计师签证之财报,则应附公司自编财报,并于封面加盖公司大、小章。
5.共同执行单位如为研究机构,应检附研究机构登记证明书影本(1式2份)。

检附1.计画说明会简报、2.计画申请须知、3.计画申请表、4.计画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