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转知文化部「ㄧ百零八年度加速文化内容开发与科技创新应用补助要点」,自108年3月25日起至5月10日止受理申请,请协助公告,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文化部108年3月21日文影字第10830082451号函办理。
二、旨揭要点业于108年3月15日公告,期协助催生台湾文化内容及衍生创作,并连结科技或创新商务模式,带动文化科技应用与内容服务生态发展,将分「107年度获核定案之延续计画类」及「108年度新提案类」受理申请。
三、108年度补助申请作业自108年3月25日起至5月10日止受理,请先于线上报名后(网址:http://cctp.mic.org.tw/),并检具提案相关文件1式15份(依序于页面左侧胶装成册,且内页应编写目录),于108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5时30分前送达新北市新庄区中平路439号行政院联合办公大楼南栋14楼影视及流行音乐发展司「ㄧ百零八年度加速文化内容开发与科技创新应用补助申请案」收件处。
四、旨案计画补助对象为依中华民国法律设立登记或立案之本国公司、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大专校院、学术研究机构或团体,同一申请单位限提1案,执行期程至108年11月30日止。
五、补助要点资讯可于网站(http://cctp.mic.org.tw/ApyNews.aspx)查询,或电洽本计画专业服务团队:王先生,电话(02)8512-6091。
说 明:
一、依据文化部108年3月21日文影字第10830082451号函办理。
二、旨揭要点业于108年3月15日公告,期协助催生台湾文化内容及衍生创作,并连结科技或创新商务模式,带动文化科技应用与内容服务生态发展,将分「107年度获核定案之延续计画类」及「108年度新提案类」受理申请。
三、108年度补助申请作业自108年3月25日起至5月10日止受理,请先于线上报名后(网址:http://cctp.mic.org.tw/),并检具提案相关文件1式15份(依序于页面左侧胶装成册,且内页应编写目录),于108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5时30分前送达新北市新庄区中平路439号行政院联合办公大楼南栋14楼影视及流行音乐发展司「ㄧ百零八年度加速文化内容开发与科技创新应用补助申请案」收件处。
四、旨案计画补助对象为依中华民国法律设立登记或立案之本国公司、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大专校院、学术研究机构或团体,同一申请单位限提1案,执行期程至108年11月30日止。
五、补助要点资讯可于网站(http://cctp.mic.org.tw/ApyNews.aspx)查询,或电洽本计画专业服务团队:王先生,电话(02)8512-6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