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101年度各项补助计画,结束应注意事项

  • 2012-12-14
主   旨:贵单位执行本局101年度各项补助计画,有关年度结束应注意事项,详如说明,请 查照。

说   明:
一、贵单位执行之各项计画(含以前年度展延计画),应如期于本(101)年12月31日前取得凭证并办理核销,该计画除核准保留者外,逾期不得再办理支付。
二、为顺利完成本(101)年计画结算作业,请至本局「计画经费网络作业系统」(http://acc-server.baphiq.gov.tw/amc/svrp/mainpage.asp)办理经费结报,其操作手册亦可于该系统首页下载参阅。
三、请依照手册说明上网登打预算执行资料(计画如有编列配合款者,务请填报支用情形),并打印会计报告(一式3联,格式如附件1);另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所属机关执行本局「农业发展基金」及「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基金」补助计画,除依上揭规定办理外,亦请编制「政事基金适用用途别科目」会计报告(格式如附件2);如有计画结馀款、利息收入及其他衍生性收入,请于102年1月4日前以汇款依下列方式办理:
  (一)公务预算(计画编号:101管理…或101农科),银行别:中央银行国库局(代号:0000022),户名: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帐号:24515002123051。
  (二)农业发展基金(计画编号:101农发基金…),银行别:中央银行国库局(代号:0000022),户名:农业发展基金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帐号:24519101010020。
  (三)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基金(计画编号:101救助调整…),银行别:中央银行国库局(代号:0000022),户名: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基金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帐号:24519001013025。
  (四)为避免入错帐,请依汇款单金额于「受补助单位賸馀款缴回明细表」,详列计画编号、计画名称与款项明细(格式如附件3、4、5),连同「汇款单」传真至本局会计室,并请于102年1月4日前函送已用印会计报告第1、2联至本局;另本局收款收据则以汇款单第2联代替,请予以妥善收存。
四、补助计画之履约期限跨至明(102)年度者,得依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主管计画经费处理作业规定第29点规定申请展延,务于102年1月4日前函送本局核办。
五、配合年度计画结算作业,计画内约(聘)僱人员,如符合101年度年终工作奖金等发给规定,请在年度结束前将奖金先行结算,无须申请经费保留。
六、依「中央政府各机关对民间团体及个人补(捐)助预算执行应注意事项」第四点规定,同一计画向二个以上机关提出申请补(捐)助,于经费结报时,应列明全部实支经费总额及各机关实际补(捐)助金额。贵单位执行本局计画倘有上揭情形,请另行查填「防检局计画配合款实支数明细表」(一式三联,格式如附件6),第1、2联用印后请并同前揭会计报告函送本局。
七、本局依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及政府采购法第一百零五条委讬办理之计画,结算作业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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