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部109年「产学技术联盟合作计画」(以下简称产学小联盟)自108年5月1日起受理线上申请,申请机构须于108年8月30日(星期五)前将申请名册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依本部补助产学技术联盟合作计画作业要点规定办理,申请机构及计画主持人请务必先行详阅各项规定。
二、旨揭计画之执行期限自109年2月1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相关申请事宜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机构(即计画执行机构):公私立大专校院及公立研究机关(构)。
2、计画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资格:比照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三点规定。
(二)计画类型:以多年期个别型计画形式提出。本计画属科技部「产学案」计画之数量管制(quota)范围,计画核定后,将列为计画主持人执行之计画件数,共同主持人则不计执行件数。
(三)新申请计画以及第一期计画执行将届满拟申请第二期计画者,请计画主持人线上提出新申请案,其中联盟会员家数将列入计画审查重点。另获选未来科技展或CES(Consumer Electronics Show,消费性电子展)参展技术之申请人,如计画主持人获得109年产学小联盟计画补助者,总经费调升5%,如共同主持人获得109年产学小联盟计画补助者,总经费调升2%,同一技术经费调升以一次为限。
(四)108年度执行中之计画请计画主持人于108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线上缴交当年计画之进度报告(精简版与完整版),以供审核。
(五)每件计画每年申请金额以新台币300万元为限(包含博士后研究之经费),不核给研究主持费,本部补助经费项目包含联盟运作所需要之相关人事、行政费用及研究设备费(仅补助服务所需之设备,例如:架设网站之服务器和周边设备,不补助研究性质之设备)。
(六)成果发表应优先配合本部指定场合办理,如于其他场合发表者,须注明为本部补助计画及计画名称。
(七)计画未获通过补助者,不得提出申复。
三、本案相关征求讯息已公布于本部网站最新消息,申请手册请依下列步骤迳行下载:本部首页/产学及园区业务司/产学合作/产学小联盟/109年计画征求资料。
四、系统操作服务专线:本部资讯处(02)2737-7590~92。
说 明:
一、依本部补助产学技术联盟合作计画作业要点规定办理,申请机构及计画主持人请务必先行详阅各项规定。
二、旨揭计画之执行期限自109年2月1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相关申请事宜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机构(即计画执行机构):公私立大专校院及公立研究机关(构)。
2、计画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资格:比照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三点规定。
(二)计画类型:以多年期个别型计画形式提出。本计画属科技部「产学案」计画之数量管制(quota)范围,计画核定后,将列为计画主持人执行之计画件数,共同主持人则不计执行件数。
(三)新申请计画以及第一期计画执行将届满拟申请第二期计画者,请计画主持人线上提出新申请案,其中联盟会员家数将列入计画审查重点。另获选未来科技展或CES(Consumer Electronics Show,消费性电子展)参展技术之申请人,如计画主持人获得109年产学小联盟计画补助者,总经费调升5%,如共同主持人获得109年产学小联盟计画补助者,总经费调升2%,同一技术经费调升以一次为限。
(四)108年度执行中之计画请计画主持人于108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线上缴交当年计画之进度报告(精简版与完整版),以供审核。
(五)每件计画每年申请金额以新台币300万元为限(包含博士后研究之经费),不核给研究主持费,本部补助经费项目包含联盟运作所需要之相关人事、行政费用及研究设备费(仅补助服务所需之设备,例如:架设网站之服务器和周边设备,不补助研究性质之设备)。
(六)成果发表应优先配合本部指定场合办理,如于其他场合发表者,须注明为本部补助计画及计画名称。
(七)计画未获通过补助者,不得提出申复。
三、本案相关征求讯息已公布于本部网站最新消息,申请手册请依下列步骤迳行下载:本部首页/产学及园区业务司/产学合作/产学小联盟/109年计画征求资料。
四、系统操作服务专线:本部资讯处(02)2737-75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