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部109年度「产学研发联盟合作计画-半导体领域试办计画」(REAL计画)自即日起受理线上申请,请申请机构于108年10月28日(星期一)前汇整申请者资料并造册后,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请查照。
说 明:
一、旨揭计画执行期间自1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检附征求说明书1份,计画申请方式由本部迳依申请人建议之推荐机构,将「计画推荐机构审核资料」(如征求说明书附件1)送至推荐机构进行审核,另针对推荐程序新增如申请人与计画推荐机构取得协议,亦可由该推荐机构直接受理计画推荐机构审核资料,申请人取得推荐计画证明文件(如征求说明书附件3)后再向本部提出申请书。
二、相关申请事宜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机构(即执行机构):符合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二点规定者。
2、计画主持人(申请人)及共同主持人:符合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三点规定者。
3、合作企业:符合本部「补助产学合作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二点规定者,应每年现金出资至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投入本计画研发,出资金额应高于向本部申请补助经费,出资期间并与本计画之执行重叠一定期间。
(二)申请注意事项:
1、计画推荐机构得依「计画推荐机构审核资料」之格式规范,包含但不限于本部格式,设计计画推荐机构审核资料书表;惟于受理推荐申请前,应函报本部备查。
2、参与本计画之博士生每人每月奖学金业界至少投入2万元,本部至少补助2万元。
(三)审查作业包括书面初审及会议复审,审查原则如下:
1、计画之研究主题必须具有前瞻性或创新性,以解决未来重要问题为目的;在前瞻性方面应属于「产业等级」而非「公司等级」,将排除厂商进行国内竞争者现有技术之申请案。
2、博士生或博士级研究人员参与研究计画,业界承诺额外资助博士生奖学金者,或业界有吸纳计画内博士生或博士后诱因相关承诺者,将优先考量。
三、本计画属本部「产学案」之数量管制件数,核定补助后,列入计画主持人执行计画件数,共同主持人则不列入计算。
四、系统操作服务专线:本部资讯处(02)2737-7590~92。
说 明:
一、旨揭计画执行期间自1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检附征求说明书1份,计画申请方式由本部迳依申请人建议之推荐机构,将「计画推荐机构审核资料」(如征求说明书附件1)送至推荐机构进行审核,另针对推荐程序新增如申请人与计画推荐机构取得协议,亦可由该推荐机构直接受理计画推荐机构审核资料,申请人取得推荐计画证明文件(如征求说明书附件3)后再向本部提出申请书。
二、相关申请事宜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机构(即执行机构):符合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二点规定者。
2、计画主持人(申请人)及共同主持人:符合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三点规定者。
3、合作企业:符合本部「补助产学合作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二点规定者,应每年现金出资至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投入本计画研发,出资金额应高于向本部申请补助经费,出资期间并与本计画之执行重叠一定期间。
(二)申请注意事项:
1、计画推荐机构得依「计画推荐机构审核资料」之格式规范,包含但不限于本部格式,设计计画推荐机构审核资料书表;惟于受理推荐申请前,应函报本部备查。
2、参与本计画之博士生每人每月奖学金业界至少投入2万元,本部至少补助2万元。
(三)审查作业包括书面初审及会议复审,审查原则如下:
1、计画之研究主题必须具有前瞻性或创新性,以解决未来重要问题为目的;在前瞻性方面应属于「产业等级」而非「公司等级」,将排除厂商进行国内竞争者现有技术之申请案。
2、博士生或博士级研究人员参与研究计画,业界承诺额外资助博士生奖学金者,或业界有吸纳计画内博士生或博士后诱因相关承诺者,将优先考量。
三、本计画属本部「产学案」之数量管制件数,核定补助后,列入计画主持人执行计画件数,共同主持人则不列入计算。
四、系统操作服务专线:本部资讯处(02)2737-75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