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108年「国际产学联盟计画」自即日起受理申请至108年3月29日(星期五)止

  • 2019-02-26
主   旨:本部108年「国际产学联盟计画」自即日起受理申请至108年3月29日(星期五)止,详如说明,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依本部补助国际产学联盟计画作业要点规定办理,申请机构及计画主持人请务必先行详阅各项规定,旨揭计画采构想书(初审)及计画申请书(复审)两阶段审查:
  (一)构想书:申请机构应于108年3月29日前将申请机构切结书(1份)、计画构想申请书(一式10份及光盘片1份),备函送达本部。
  (二)计画申请书:构想书审查通过后,申请机构应于108年5月31日前依审查意见提具计画书(一式8份及光盘片1份),备函送达本部。
 二、旨揭计画之执行期限自108年9月1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相关申请事宜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机构(即执行机构):限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但得结合公立研究机关(构)、本部捐(补)助之财团法人学术研究机构及医疗社团法人学术研究机构为共同执行机构。
   2、计画主持人资格:须为申请机构副校长以上能整合协调学校研发团队能量之人员,以发挥最大效益。
  (二)计画类型:以多年期整合型计画形式提出。本计画属科技部「产学案」计画之数量管制范围,计画核定后,将列为计画主持人执行之计画件数。
  (三)合并申请「计画研发成果收入上缴减免」者,请并同本案提送「本部计画研发成果收入上缴减免申请书」。
  (四)108年度执行中之计画请计画主持人于108年5月31日前,函送当年计画之进度报告(精简版与完整版),以供审核。
  (五)本计画执行重点如下,请申请机构据以规划计画内容:
   1、筹组国际产学合作联盟,发展前瞻技术。
   2、设立产业联络中心,促进产学合作。
   3、推动国际产学合作,引领我国科技研发及产业与国际接轨。
  (六)前点所称产业联络中心,应规划于计画核定后第一期款请款前完成校内相关产学组织整合(含产业联络、技转、育成、萌芽与本部价创计画之能量等),依据产业需求串接校内不同功能单位资源,发挥资源整合最大效益。整合方式应为前述各单位或计画之实际结合,经费及制度均可适用于整合单位,且须执行各被整合单位原定工作,本整合工作将列为计画核定后第一期款拨付之必要条件。
  (七)计画未获通过补助者,不得提出申复。
 三、谨订于3月5日14时30分于本部科技大楼1楼简报室举办计画征案说明会,报名表请于2月20日前送国际产学联盟计画办公室张千慈收(evy@mail.tca.org.tw)
 四、本计画相关文件,请自行于本部网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学术研究/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下载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