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107年第2期「产学合作研究计画(含先导型、开发型及应用型) 」,自即日起受理申请至107年06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时止,相关资料如下!
主 旨:本部107年第2期产学合作研究计画(含先导型、开发型及应用型),自即日起至107年6月29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请,申请事项详如说明,请查照。
说 明:
- 依据本部补助产学合作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4点规定办理。
- 旨揭计画执行起日为107年11月1日,相关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 申请程序
- 申请名册及申请机构切结书各1式2份经有关人员核章后,应于107年6月29日(星期五)前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 申请机构应切实审核计画申请人及合作企业资格,并于申请名册之备注栏内逐案确认计画申请人资格,符合者始得将其申请案汇整送出。
- 合作企业派员参与产学合作计画或提供设备供产学合作计画使用,作为出资比者,应备资料如下:
- 合作企业指派具有研发能力之员工参与计画并申请作为配合款出资比者:应就所派人力完成评价,并由申请人检齐评价文件,送经计画执行机构循行政程序签报核准后提出申请。
- 合作企业提供设备供计画执行使用并申请作为配合款出资比者:应将设备完成评价并附设备所有权移转承诺书(设备所有权于签约后3个月内移转予计画执行机构所有)等资料,由申请人检齐相关资料,循计画执行机构行政程序签报核准后提出申请。
- 本计画公告受理讯息,亦将同步于本部网站(最新消息/计画征求)公告。
- 随函检附计画申请书格式供参,其馀本部补助产学合作计画相关文件,请自行于本部网站(http://www.most. 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学术研究/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产学合作研究计画」下载利用。
- 本案联络人
- 有关电脑操作问题,请洽本部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 计画规定如有疑义,请洽本部产学司电话:(02)2737-7241、(02)2737-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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