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106年开发型(第3期)及应用型(第2期)产学合作研究计画,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7日止受理申请

  • 2017-05-22
主   旨:本部106年开发型(第3期)及应用型(第2期)产学合作研究计画,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7日止受理申请,申请事项详如说明,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本部补助产学合作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4点规定办理。
 二、旨揭计画执行起日为106年11月1日,相关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程序:
   1、申请名册及申请机构切结书各1式2份经有关人员核章后,应于106年7月7日(星期五)前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机构应切实审核计画申请人及合作企业资格,并于申请名册之备注栏内逐案确认计画申请人资格,符合者始得将其申请案汇整送出。
  (二)合作企业派员参与产学合作计画或提供设备供产学合作计画使用,作为出资比者,应备资料如下:
   1、合作企业指派具有研发能力之员工参与计画并申请作为配合款出资比者:应就所派人力完成评价,并由申请人检齐评价文件,送经计画执行机构循行政程序签报核准后提出申请。
   2、合作企业提供设备供计画执行使用并申请作为配合款出资比者:应将设备完成评价并附设备所有权移转承诺书(设备所有权于签约后3个月内移转予计画执行机构所有)等资料,由申请人检齐相关资料,循计画执行机构行政程序签报核准后提出申请。
  (三)「应用型」计画之合作企业配合款:为强化「应用型」计画产学双方积极合作研究,本部将配合款投入规模纳入该类计画之审查重点,以鼓励合作企业积极参与产学合作,有效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所用。
 三、随函检附计画申请书格式供参,其馀本部补助产学合作计画相关文件,请自行于本部网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学术研究/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产学合作研究计画」下载利用。
 四、本案联络人:
  (一)有关电脑操作问题,请洽本部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二)计画规定如有疑义,请洽本部产学司,电话:(02)2737-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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