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科技部补助科普产品制播推广产学合作计画作业要点」,并自105年5月1日生效且限适用105年起新申请案;并检送本计画105年「电视组」、「网络组」征求书各1份(如附件),自即日起受理申请,申请相关事宜如说明,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本计画申请时程及事宜如下:
(一)申请人:请依申请机构规定时间完成线上申请作业。
(二)申请机构:
1、申请名册及申请机构切结书各1式2份经有关人员核章后,连同样片(1式15份)送本部,本部截止受理申请机构来函之期限为105年6月30日(周四),纸本公文以交付邮寄当日邮戳日期、电子公文以线上完成发文送出时间为准,公文若逾期将不予受理。
2、申请机构应切实审核计画申请人及所遴选之合作企业资格、配合款相关评价证明文件及相关承诺书,并于申请名册之备注栏内逐案确认申请人资格,符合者始得将其申请案汇整送出。
二、计画申请相关文件(含征求书附件等)可于本部网站(http://www.most.gov.tw/mp.aspx)之「最新消息」或「学术研究/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科普产品制播推广产学合作计画」下载利用。
三、本案联络人:
(一)本部科教发展及国际合作司林志辉先生,联络电话:(02)2737-7594。
(二)系统操作服务专线:本部资讯处(02)2737-75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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