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征求108年度第3梯次「新型态产学研链结计画-价创计画」申请案

  • 2019-07-09
主   旨:本部征求108年度第3梯次「新型态产学研链结计画-价创计画」申请案,自108年7月15日起至108年8月21日止受理申请,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依本部补助新型态产学研链结计画作业要点第二章「价创计画」规定办理。
 二、计画征求公告如附件,征求规格重点摘述如下:
  (一)价创计画主题范畴:符合政府产业创新政策推动方向,具潜力发展为破坏式创新之研发成果。
   1、技术已成熟可于1~2年内出场成立衍生新创公司或受并购之申请案,优先考虑。
   2、已有投资人提出投资意愿之申请案(需提出佐证资料如投资方评估报告等),优先考虑。
  (二)申请机构:公私立大专校院、公立研究机构、本部捐(补)助之财团法人学术研究机构及医疗社团法人学术研究机构(以本部补助新型态产学研链结计画作业要点修正公告条文为准)。
  (三)申请方式:由各申请机构依计画网站公告所订推荐数(http://t-connectinghub.com/),经辅导后提送新申请案,具国际产学联盟之学校每梯次得推荐他校申请案2件。107年计画之延续案(不占推荐数)需一并提出。
  (四)其馀规定详前述要点及征求公告说明。
 三、请各申请机构于旨述期限内(以各校函文发文日期为准),检附相关申请资料(含电子档),以纸本公文函送本部提出申请,逾期或资料不全经通知未于期限内补正者,均不予受理。申请案应附文件如下列:
  (一)新申请案及曾申请但未获撷取之案件:计画构想书(新案)、3位业师之辅导纪录表(或投资方评估报告),以及计画主持人已向申请机构就创业所需智慧财产权提出技术作价申请之证明文件。
  (二)延续案:计画构想书(延续案)、个案与申请机构完成授权条件初步确认之证明文件。
  (三)计画申请名册(由校方统一填写)。
 四、随文检送计画构想书、辅导纪录表、天使投资评估报告范本及申请名册等申请文件。如有计画申请相关谘询事宜,请洽计画办公室询问(连络电话:(02)3366-2574,电子邮件:vmbox3@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