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府办理「新竹市竹松社区大学105至107年度委讬专业经营服务方案」采购案,请贵单位协助转知所属符合资格之团体参与投标,请查照。
说 明:
一、本案系依据终身学习法第10条之规定委外经营办理。
二、本案于105年5月23日公告上网,105年6月7日9:30截止投标,请转知有意愿且符合资格之团体可至中华民国政府电子采购网(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进行查询。
说 明:
一、本案系依据终身学习法第10条之规定委外经营办理。
二、本案于105年5月23日公告上网,105年6月7日9:30截止投标,请转知有意愿且符合资格之团体可至中华民国政府电子采购网(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