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理第2次「洁净能源系统整合与应用人才培育区域推动中心计画征件须知」

  • 2018-07-10
主   旨:检送本部办理第2次「洁净能源系统整合与应用人才培育区域推动中心计画征件须知」1份,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本部107年1月22日台教资(一)字第1060189188B号令修正发布之本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画要点办理。
 二、本次征件计画旨为鼓励各大学校院强化专业能源教育环境,培育具洁净能源系统整合与应用之专业跨领域人才。
 三、本次征件系针对中彰投、澎高屏2区之区域推动中心,各推动中心以中心学校为计画申请单位,同一学校至多申请1案。前业审查通过之北北基、桃竹苗、云嘉南、宜花东等4行政区域之区域推动中心名单如附件。
 四、申请方式:请于107年7月27日(星期五)前,备妥申请文件1式6份及电子档(PDF格式)备份光盘1份,以邮戳为凭,迳寄洁净能源系统整合与应用人才培育办公室,地址:国立成功大学能源科技与策略研究中心(704台南市北区小东路25号),电话:06-2757575#51030,联络人:林小姐。信封上并请注明申请本部「洁净能源系统整合与应用人才培育区域推动中心计画」。
 五、本计画申请书格式及相关资料请迳至本部网站(首页/本部各单位/资讯及科技教育司/电子布告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