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检送「教育部办理补助前瞻显示科技跨域应用校园示范场域计画征件须知」1份

  • 2021-03-10
主   旨:检送「教育部办理补助前瞻显示科技跨域应用校园示范场域计画征件须知」1份,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行政院「台湾显示科技与应用产业行动计画」及本部108年5月15月以台教资(一)字第1080061943B号令修正发布「教育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画要点」办理。
 二、本计画呼应2030智慧生活应用情境,鼓励大学校院选定场域,定义该场域未来应用情景与需求,善用我国显示科技基础,结合5G及智慧联网等相关技术,建置以显示科技为主的创新应用校园示范场域,跨域创新设计虚实融合、无所不在的人机互动接口,落实校园智慧生活应用,并鼓励善用场域特色辅助显示科技相关课程教学或校园跨领域创新应用与技术开发,提供可操作之实作/实证等,协力培育前瞻显示科技跨域应用人才及孕育台湾显示产业升级与创新能量。
 三、本计画总期程自110年起至113年止,本期(第一期)期程自本部核定日(暂定110年7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每案本部补助最高额度新台币1,200万元,暂定补助2案为原则。申请方式:
  (一)申请学校应经由校级或院级单位提出计画申请,并由该单位主管担任计画主持人,每校申请至多以1案为原则。
  (二)本计画申请分为2阶段,第1阶段系受理「计画构想书」,请于110年3月31日前至本部计画申请系统(https://cfp.moe.gov.tw/)完成线上申请。逾期未完成线上申请及电子档上传者,不予受理。
  (三)计画构想书经本部初评通过之学校,始得提出第2阶段「计画书」申请,请依本部计画办公室通知,于指定期日内完成计画书申请作业。
  (四)计画构想书与计画书资料不齐、未依规定用印、申请资格不符、或一校申请超过1案等不符申请相关规范者,获通知后,应于期限内补正,届期未补正者,将不予受理。计画审核完毕,计画构想书与计画申请书不予退还。
 四、本征件须知及相关附件(含计画申请书格式)可于本部网站(首页/本部各单位/资讯及科技教育司/电子布告栏)下载。本计画将举办征件说明会,会中将邀请业界代表分享相关技术应用趋势。详细活动资讯请迳上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网址:https://reurl.cc/dVVpay。
 五、有关申请计画或报名说明会有任何问题,请提供姓名、服务单位、连络方式及问题等资讯,寄信至本计画联络信箱:smartdisplaypo@gmail.com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