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转「国家发展委员会补助地方创生青年培力工作站原始凭证就地保存及查核实施要点」及110年度补助「地方创生青年培力工作站」修正规定

  • 2021-05-26
主   旨:函转「国家发展委员会补助地方创生青年培力工作站原始凭证就地保存及查核实施要点」及110年度补助「地方创生青年培力工作站」申请须知第玖点、第壹拾点修正规定(详如附件)各1份,敬请公告周知,请查照。
说   明:
 一、依国家发展委员会110年5月20日发国字第1101200335号函办理。
 二、旨揭申请相关事宜如有疑义,请迳洽该会邓育奇先生(联络电话:02-23165621,Email:dennise@n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