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援办理「中小企业新创事业贷款要点」,并自即日生效。

  • 2017-02-16
主   旨:废止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援办理「中小企业新创事业贷款要点」,并自即日生效。
说   明:
 一、检附发布令影本1份。
 二、对本案有任何疑义,请洽询:本处财务融通组黄玉玲小姐,电话(02)-2366-2305。

 

属性9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