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经济部为吸引重点关键产业外籍人才在台发展,规划发行多功能「国际人才白金卡」一案

  • 2016-07-05

主   旨:函转经济部为吸引重点关键产业外籍人才在台发展,规划发行多功能「国际人才白金卡」一案,请依说明时间协助推荐,请查照。

说   明:

    一、 依据经济部本(105)年5月16日经招服字第10505090780号函办理。

二、 依来函所附「国际人才白金卡审查作业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第2点规定,本案外籍高端或管理阶层人才「非属十大关键领域 (跨领域文化、社会、教育及服务业等) 」者,须经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推荐予「行政院全球招商及揽才联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商及揽才中心」)进行初审,再由经济部工业局进行复审,爰教育领域之外籍人才须由本部荐送。

三、 凡符合就业服务法第46条之免工作许可特殊对象,如其符合白金卡申请资格,可依审查要点第3点检附所需文件,由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四、 依经济部来函所附同意书内容,如申请国际人才白金卡未获通过,将迳由招商及揽才中心核发国际人才金卡,爰为简化行政作业,符合申请条件之对象除依审查要点第3点检附所需文件外,亦请并附「国际人才金卡申请表」及「同意书」,以利核发作业。

五、 本案如有未竟事宜,请迳洽本部相关单位之联络人,其联络方式如下:

  (一)大学校院:高等教育司徐聿靖小姐;联络电话:02-7736-5904。

  (二)技专校院:技术及职业教育司黄雅妮小姐;联络电话:02-7736-6164。

    (三)大专校院所属语言中心:国际及两岸教育司林逸先生;联络电话:02-7736-6736。

  (四)社教机构:终身教育司林建中先生;联络电话:02-7736-5692。

六、 请贵校(馆)于每月15日前,函送推荐名单予上开本部相关单位综整。

七、 副本抄送请本部相关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综整后之推荐名单提供本部综合规划司,俾利汇送招商及揽才中心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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