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科技部鼓励企业参与培育博士研究生试办方案」,并自即日生效

  • 2015-08-15
主   旨:修正「科技部鼓励企业参与培育博士研究生试办方案」,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
说   明:
 一、本次修正旨述方案第五点,修正重点如下:
  (一)依本部104年7月9日科部综字第1040049101号函修正「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助理人员约用注意事项」,修正相关文字。
  (二)明定本部及企业奖助金须由申请机构统一按月拨付博士研究生。
 二、检附修正后方案全文、企业承诺书、计画清册、申请表及研究工作成果报告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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