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科技部补助科普产品制播推广产学合作计画作业要点」第6点、第11点,并自106年5月22日生效且限适用106年起新申请案;本计画征求分「电视组」及「网络组」,自106年6月5日起开放线上申请,请于106年7月17日前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申请相关事宜如说明,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本计画申请时程及事宜如下:
(一)申请人:请依申请机构规定时间完成线上申请作业。
(二)申请机构:
1、请于106年7月17日(星期一)前将申请名册及申请机构切结书各1式2份经有关人员核章后,连同样片(1式15份)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机构应切实审核计画申请人及自行遴选合作企业之相关资料,包含合作企业资格、财务佐证资料、企业配合款相关评价证明文件及相关承诺书等,并于申请名册之备注栏内逐案确认申请人资格,符合者始得将其申请案汇整送出。
二、计画申请相关文件(含征求书附件等)可于本部网站(http://www.most.gov.tw/mp.aspx)之「最新消息」或「学术研究/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科普产品制播推广产学合作计画」下载利用。
三、本案联络人:
(一)本部科教发展及国际合作司林志辉先生,联络电话:(02)2737-7594。
(二)系统操作服务专线:本部资讯处(02)2737-7590~92。
说 明:
一、本计画申请时程及事宜如下:
(一)申请人:请依申请机构规定时间完成线上申请作业。
(二)申请机构:
1、请于106年7月17日(星期一)前将申请名册及申请机构切结书各1式2份经有关人员核章后,连同样片(1式15份)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机构应切实审核计画申请人及自行遴选合作企业之相关资料,包含合作企业资格、财务佐证资料、企业配合款相关评价证明文件及相关承诺书等,并于申请名册之备注栏内逐案确认申请人资格,符合者始得将其申请案汇整送出。
二、计画申请相关文件(含征求书附件等)可于本部网站(http://www.most.gov.tw/mp.aspx)之「最新消息」或「学术研究/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科普产品制播推广产学合作计画」下载利用。
三、本案联络人:
(一)本部科教发展及国际合作司林志辉先生,联络电话:(02)2737-7594。
(二)系统操作服务专线:本部资讯处(02)2737-75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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